中国的互联网监管是非常严格的.
但监管对于技术的发展来说, 总是滞后, 甚至会因技术发展而陷入困境.
比如这篇阿里云的消息: https://www.aliyun.com/noticelist/articleid/1073494210.html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及《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,开展递归解析服务需要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,即B26-1互联网域名解析服务业务牌照。因此,如您需要使用阿里云服务器向公众提供递归解析服务,开通服务器53端口,需要提供相应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。
从消息中可以看出, 监管限制了 53 端口的使用, 尝试限制市场上自由流通的 DNS 服务.
但是 DNS over HTTPS (DOH) 使用的是 443 端口, 所以可以跳过监管向市场提供 DNS 服务.
甚至在一些公司, 为了避免 DNS 攻击, 前端应用不使用我们常见的 DNS 服务来创建请求, 而是先使用其他方法获取 IP, 再通过 IP + Host 的方式来访问服务. 这可以理解为一种自定义的 DOH.
在这里暂且不论监管是否应该, 是否已经过头, 随着技术的发展, 监管是滞后甚至陷入困境的.